一、招标条件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项目运行控制平台主站侧硬件及软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和伊吾县
2.2 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810万千瓦,其中200万千瓦火电、420万千瓦风电、18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光热、8座220kV汇集站及120万千瓦/480万千瓦时的储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5日-2026年2月28日(暂定),具体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电站集中监视、控制系统及配件-运行控制平台主站侧硬件及软件(CHDTDZ026/17-WL-00401):新疆新能源基地风光火储热运行控制平台主站侧硬件设备、主站侧现场部署、主站侧数据存储及处理、主站侧页面与系统开发、主站侧算法模型嵌入、主站侧功能模块部署与系统整体调试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站集中监视、控制系统及配件-运行控制平台主站侧硬件及软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及发票,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30 10:00到2025-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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