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莲湖区-2026-00010(HYZ【2026】002号)
项目名称:莲湖区红光路消防救援站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4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红光路消防救援站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提供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网页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5)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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