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基建及医疗设备采购(通风空调设备二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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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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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延津竞谈-2026-3 | |||||||||||||||
| 2、项目名称:延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基建及医疗设备采购(通风空调设备二期)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7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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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延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基建及医疗设备采购(通风空调设备二期)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免费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质量要求:合格;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期:90 日历天(以接到供货通知单之日起); 5.5验收标准: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 5.6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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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初步评审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网页截图需清晰,此网页截图仅为评审时参考依据,具体以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并打印留存);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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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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