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新增缓坡副斜井及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1-CG-260124529、SXZB-2512383611JNF3836/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新增缓坡副斜井及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采购项目编号:JNC241-CG-260124529、SXZB-2512383611JNF3836/01),已由朔煤生产字【2025】8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新增缓坡副斜井及辅助运输系统改造安全设施设计。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至报告编制完成后30日内取得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每延期10日,扣除签订合同金额的5%。
2.3 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朔煤小峪煤业有限公司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熟悉项目设计过程,详细了解项目单位建设意图,充分沟通,以国家颁布的规程、规范、AQ标准及条例、法令及山西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为依据,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采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安全设施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16 17:30至2026-01-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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