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四平市梨树4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人:中交建筑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四平市梨树4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自筹(自有资金占总投资20%,其余80%为外部融资)。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等;本工程建设容量为400MW风力发电项目,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220kV电压等级线路接入电网,及配套土建及交通工程等。
1.4.1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
1.4.2项目名称:四平风电项目
1.4.3项目类型:风力发电项目
1.4.4所属区域:东北区域
1.4.5项目工期:425天
1.4.6 项目简介:发电场工程风电机组40台,箱式变压器及基础40台,集电线路ZRC-YJLHY23-26/35kV-3×120长度95000m,ZRC-YJLHY23-26/35kV-3×400长度231166m;风电场场内道路130.62Km,错车道及交叉口14.737Km,4m宽水泥路扩建3.298Km,4.5m宽水泥路扩建18.9Km,旧路修复52258㎡。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风电设备(10mw,含塔筒及附件)。
2.2 交货期:2026年3月-2026年12月。
2.3 交货地点: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林海镇四平风电项目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GB/T19072-2022风力发电机组塔架>><<GB/T18451.1-2022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同时满足四平风电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产品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乙方在每月18日前凭甲方书面授权人员和相关人员共同签认的单据到甲方办理结算,结算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应付或应扣款项在结算中一并结算或扣除。
结算以整套风机设备(含塔筒及附属设备)为对象,乙方将对应批次设备运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后,到货款按照到货初步验收合格后结算至80%;安装完成后结算至90%;全部风电机组经调试预验收合格(风电机组正常试运行240h)后办理最终结算。
4.2付款方式:预付款:本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60%,即576000000.00元(大写:伍亿柒仟陆佰万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及时分次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作为预付款。由甲方于每批次设备订货前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分批次支付。支付方式按电汇方式支付或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方式支付。
中期支付:中期结算完成后且甲方收到相应计量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已结算金额扣除对应批次设备预付款后100%支付乙方。最终结算完成后且甲方收到相应计量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
质保金支付: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甲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届满且无质量问题且甲方收到相应计量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4.3质量保证金:中期结算完成后且甲方收到相应计量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已结算金额扣除对应批次设备预付款后100%支付乙方。最终结算完成后且甲方收到相应计量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平市卓盛经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等,发证机关为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期自2025年06月09日起至无固定期限;
2. 已与金风科技、三一重能、中车风电、上海电气、浙江运达、东方电气等国内主流风机制造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可合法供应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10MW混塔式风力发电机组;
3.已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完成中交集团合格供应商注册入库;
4.近三年尤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推荐理由:已与金风科技、三一重能、中车风电、上海电气、浙江运达、东方电气等国内主流风机制造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可合法供应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10MW混塔式风力发电机组。
采购清单:
| 物资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 |
采购金额 |
| 风电设备(含塔筒及附件) |
40台 |
2400万元 |
9.6亿元 |
6. 公告期限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9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审计部(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010-81318334 010-57673385
举报邮箱: 2018000761@cccltd.cn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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