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思南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EPC已由思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12-520624-04-01-76111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思南县鼎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思南县。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绿色项目,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422个,共计7370个充电口。其中,10路充电站209个,充电端口2090个;20路充电桩111个,充电端口2220个;30路充电桩102个,充电端口3060个。依托停车棚新建光伏发电设施。装饰装修500m2运营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设备。2.1.3合同估算价:约为3555.56万元。2.1.4建设工期:365日历天。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2、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按招标人要求的测量勘察任务,初勘、成果审查、项目周边建筑物支护方案设计及审查、施工现场配合及相关技术服务;(2)设计部分;含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间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成员(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如有);(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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