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以通数据投审〔2025〕1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南通金沙湾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67199平方米(约合100.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康复中心、健康管理中心、餐饮服务中心、辅助用房、地下空间等及所有的配套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大门、传达室、配电房、道路、智能化、地库出入口雨蓬、通信、绿化景观、围墙、场地、路灯、带充电桩的车棚、停车位、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室外强电等其它管线综合布置)。
2.3设计期限:总计180日历天(不含收到招标人指令的医疗专项或其他专项)
(1)自合同签订且设计条件具备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深度达到规划论证会要求);
(2)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后2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通过规划审核形成文本(具备规划办公会深度要求);
(3)规划办公会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规划设计方案(具备总平公示);
(4)在通过审核的规划设计方案基础上4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报告、初步方案设计并送主管部门论证;
(5)初步方案设计通过论证后80日历天内提供土建(含装饰装修、人防、智能化)、安装工程施工图等并送审。
(6)待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图提交后20日历天内提供配套工程施工图等并送审;
(7)医疗专项或其他专项(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红线外蒸汽管道)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收到招标人的指令后在6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周期:项目全过程。
2.4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总体规划方案和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地质勘察(初勘、详勘)。
(2)所有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
(3)所有配套设施工程方案设计及所有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场地(包含围墙内外的停车场、主次大门内外场地等)、停车位(含充电桩)、雨污水管道、景观、绿化、园林小品、路灯(含路灯式样)、围墙、照明、亮化、消防水池、消防(含消防性能设计)、智能化、通信、供电(需供电部门评审通过)、供水给水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红线内外蒸汽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设计)。
(4)深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等内容设计及评审工作)及深基坑、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等监测。
(5)绿色建筑:整个地块内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竣工验收(以主管部门认定的绿色建筑等级为准)。
(6)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及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物室内所有地面、墙面、顶面装饰设计(包括楼梯、卫生间等),柱角、墙体阳角保护条设计,门、窗设计,橱柜设计,各建筑单体的所有卫生间的节水感应器的管线设计等)。
(7)智能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音响布点设计,监控布点设计、弱电(信息)工程的排管及其铺设的光纤网线的设计(包含与围墙外接入点的设计),入侵报警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线路设计等。
(8)标识标牌设计(含人防标牌设计并满足人防验收要求)、标线(包含道路标线、停车位标线、登高场地标线等)、院内外引导标识系统设计、交通流线规划等。
(9)设计试桩施工和检测,包含材料、施工等完成设计试桩任务的所有费用,直至取得满足设计要求的试桩检测报告。
(10)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如栏杆、雨蓬、幕墙等),不得使用未经招标人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替代产品。
(1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生态环境部门系统备案)、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项目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考古调查勘探(直至取得省文物局批准的文物保护工作意见)、节能评估报告(如需),含专家评审等费用;(均需达到报建要求)。
(12)医疗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净化工程(手术室、供应室、静脉配置中心、血透室、内镜中心、层流病房等)、辐射防护(CT、DR、DSA、机房等)、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血库、PCR等)、物流系统(气动物流、轨道小车、ATV、AGV等)、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医用气体设计、医疗家具设计、屏蔽系统设计等所有医疗专项的设计工作。
(13)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14)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应提前20天将拟委托单位提交招标人审核,得到招标人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任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符合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相关要求。
2.6 质量目标:审图通过。
注:CA系统中设计质量要求统一按 合格 填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若不同时具备以上两种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牵头方为设计单位,成员方为勘察单位。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示: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方为设计单位,成员方为勘察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补偿 □不补偿。
给予设计方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方案补偿费,中标人不补偿(当中标人为设计方案得分排名前三时,补偿名额不递补)。给予设计方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方案补偿费8万元,设计方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方案补偿费5万元,设计方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方案补偿费3万元。中标人需在签订设计合同前付清方案补偿费,得到方案补偿的设计单位须以U盘形式提交技术标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在中标价以外另行补偿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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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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