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选聘税务师事务所
提供专项税务咨询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冀中能源峰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选聘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专项税务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峰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峰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强税务管控,优化税务统筹,防范税务风险,针对2025年度保理业务涉税事项处理合规性,拟采取招标方式聘请专业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专项税务审计。
2.2采购范围:
1.咨询服务覆盖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坏账损失等全业务线。
2.涉税凭证与账务审核,确认涉税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
3.税收优惠与特殊事项财务处理是否符合税务处理合规性。
4.纳税申报与缴纳校验,排查漏报、错报风险。
5.出具涉税问题清单、风险等级及整改建议;提供税务合规优化方案,包括业务流程涉税风险防控、税收优惠享受指引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项目地点:冀中能源峰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有效的注册税务师资格(以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为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注: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有关的税务咨询服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7日09:00时至2026年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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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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