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机电安装公司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柴油采购项目需要,我单位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月9日16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上传递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项目编号:PC-0114-26J6-FG0008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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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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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竞价采购数量为使用人预估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理论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二、采购要求
1、采购方式: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进行报价,竞价小组根据本次报价情况,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报价人作为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人,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公司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以下简称:使用人)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
逆向竞拍方式注意事项:
(1)根据最低价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报价。
(2)报价可以超过当前最低价,但是供应商的当次报价不能高于上次报价,请谨慎报价。
(3)报价仅支持小数点2位,小数点少于两位数或者多于两位数均无法报价。
(4)首轮报价响应人必须上传完整版且加盖响应人有效公章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封面、报价表、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偏离表不能为空,需填写清楚有无偏离,响应与否),后续多轮报价响应人只需上传加盖响应人有效公章的报价表即可。采购人评审以首轮响应文件结合最后一轮有效报价表为准。如果响应人首轮报价后的后续多轮报价不上传报价表或报价表不加盖有效公章的,则以响应人最后一轮上传的有效报价文件为依据修正为最终报价,相关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2、交货期:预计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每批柴油发货时间以使用人发货通知单为准,按约定时间准时配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完成施工设备加油。若使用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卖方紧急供应时,供应商应积极协调、配合,尽可能最大限度满足供应。
3、交货地点: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机电安装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使用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4、付款方式:采取批交批结,每批次货物及相对应的加油账单全部到完,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两个月内以支票/汇款/银行转账/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等方式支付合同全额货款。本合同汇票、供应链债务凭证到期日为:签发汇票、供应链债务凭证日后6个月以内。采用汇票、供应链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质量标准或要求:
(1)0#柴油满足《车用柴油》(GB19147-2016)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国VI标准要求,报价产品应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2)成交单位须提供1台6吨级左右带油枪计量的标准流动加油车(持有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配套持证操作人员。流动加油车辆须手续完备,确保全天候响应使用人24小时用油需求。供应商须全权负责办理流动加油车运输资质、牌照及有效行驶证等法定手续,严格执行地方管理规定,保障运营合法合规。
(3)计量方式:单位按“吨”,计量以施工现场流动加油车自带加油枪且必须使用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计量加油枪,加油车进场后,经使用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加油。每次加完油料后以计量加油枪中计量表的数量经使用人项目部设备物资人员、使用单位、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加油确认单中的升数量按照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0号柴油密度0.85g/ml,换算比例为1吨=1176升,税率13%,转化为“吨”重量进行结算。
(4)供应商保证所供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若经使用方外委检测不合格,则该批次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须将该批次产品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金,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且在2小时以内组织下一批货物到场,同时卖方需赔偿使用方所有损失。若因供应商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引发机械设备故障、现场设备及人员误工等问题,供应商须赔偿使用方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
6、综合采购单价计算:
6.1响应人报价期综合交货单价=P0;报价时所对应的含税信息价=D0;含税固定浮动额=E;则响应人投标期综合交货单价P0=含税信息价D0±含税固定浮动额E;
6.2响应人结算期综合交货单价=P;供应当期所对应的含税信息价=D;含税固定浮动额=E;则响应人结算期综合交货单价P=含税信息价D±含税固定浮动额E;
①结算期综合交货单价P:为落地价,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为工地提供加油车辆及服务人员费用、给项目业主或监理人提供货物检测条件发生费用等柴油到货前的一切相关含税费用。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②结算期的含税信息价D:采用交货当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最新一期对应规格型号车用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
③含税固定浮动额E:指响应人在报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次竟价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包括柴油到工地交货前的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为工地提供加油车辆及服务人员费用等含税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含税固定浮动额为供需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不予调整。若发生国家税率调整时,按最新税率计算固定浮动额,即固定浮动额=不含税固定浮动额×(1+最新税率)。
④报价期基准价(含税信息价D0):竞标响应人竞标时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fujian.gov.cn)发布的2025年12月22日24时(闽发改价格〔2025〕546 号)起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格作为本次采购柴油的信息价,竞标期信息价为 D0=7395元 / 吨(6.33元/升),合同执行期间供方以货到当日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gw.fujian.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对应规格型号车用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基准计算结算价格。本次报价单位“吨”,柴油密度取0.85g/ml,换算比例为1吨=1176升,税率13%。
7、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3)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响应人无不良记录。
(4)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响应文件至少须提交响应人投标文件封面、报价表、商务偏离表及技术偏离表(不能为空,需填写清楚有无偏离,响应与否)。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报价说明:
投标单价包括:货物为落地价,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为工地提供加油车辆及服务人员费用、给项目业主或监理人提供货物检测条件发生费用等所有材料到货前的一切相关含税费用。
投标报价的依据和要求:
(1)响应人的投标单价及总价均为本项目工地或仓库落地交货价,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包含货物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为工地提供加油车辆及服务人员费用、给项目业主或监理人提供货物检测条件发生费用等所有材料到货前的一切相关含税费用。
(2)响应人报价必须将标的物报价完整。所报产品必须满足国家规范要求,不满足要求的一律退换货物。
(3)响应人在填写本次采购的标的物报价单时,必须综合考虑对报价有影响的各方面因素,慎重报价,利用本单位在此次投标竞争中具有的优势,针对付款方式可以提供的更为优惠条件及其相应价格调整作补充说明或投标方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更为优惠的商务条件及其他承诺。
(4)响应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并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后,无论任何理由,均不得调整结算价格。
报价有效期: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起的90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