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54
项目名称:临淄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460000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临淄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46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①项目范围:齐国故城遗址博物馆基础装饰工程、布展工程、多媒体工程、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展示系统等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方案、博物馆展陈大纲、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项目联合验收(含试运行60日历天)、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服务和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项目。②项目地址: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区域内。③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历天 完成设计工作(含完成展陈大纲深化、设计方案评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施工工期:自设计完成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②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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