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7109251225162360-17301639
项目名称:2025年松江区泖港镇南三村林地抚育项目
预算编号: 1726-10905383, 1726-K1090538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779145元 (国库资金:2779145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779145.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松江区泖港镇南三村林地抚育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779145.00
简要规则描述:为切实加强本镇生态公益林管理,巩固造林成果,提高林地养护水平和森林质量,对我镇南三村生态公益林内开展林地抚育工作。实施项目位于南三村,东至龚家埭居民区,南至南三公路,西至南过泾港,北至红旗塘,实施面积为558.35亩。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林地抚育、景观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施工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最低应为5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不接受(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