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洞镇场镇清扫保洁及村(社区)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BNQ25C001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NQ25C00101 采购执行编号:BNQ25C00101
项目名称:木洞镇场镇清扫保洁及村(社区)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10,000.00元
最高限价:2,51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木洞镇场镇清扫保洁及村(社区)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 | 2,510,000.00元 | 1 | 项 | 场镇及绿化带的清扫保洁、道路冲洗(面积约178500㎡);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清扫保洁(公厕22座,垃圾中转站1座);垃圾清运(市政区域、14个村、4个社区);牛皮癣清理;清洗市政设施(最终以实际采购内容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4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2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以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单位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向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格式自拟。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1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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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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