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XM--GK--250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武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5125002),已由武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140429-89-05-994186),招标人为武乡县乾舜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将新建总容量为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1座,储能场站内布置有电池集装箱、PCS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组合式升压箱变、35kV 配电装置、220kV主变、220kV配电装置、SVG无功补偿设备以及相应的二次系统、附属设施等。
2.2建设地点:长治市武乡县洪水镇白和村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2.3.1项目名称: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2.3.2招标范围:(1)设计:设计范围为武乡县200MW/400MWh电网侧新型共享储能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初步设计报告至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设计工作(含外线相关设计);
(2)设备材料采购:包含储能系统、电气一次/二次系统、通信系统等核心设备材料;
全流程配套服务:负责设备材料的到货检验、装卸运输、二次倒运;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开展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供应消耗品并提交全套技术资料;
(3)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为设计范围内的储能电站全部工程(完成全部土建安装、设备安装检测、土建工程检测及电力质检等全流程工程检测工作),需确保项目达到并网标准;
(4)其他:
并网协调对接:配合完成电网并网许可手续办理,负责与电网公司的沟通对接工作;
政企关系协调: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保障项目合规顺利推进;
2.4计划工期:8个月。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家数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至2026年01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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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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