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跨穿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跨穿铁路立交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总价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0T0SG202510300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 高速段跨穿铁路立交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秦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政府专项债券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天佑京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京哈铁路下行K243+226;津山铁路下行K359+856;津秦高铁K222+852
建设规模: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跨穿铁路立交工程,上跨京哈铁路立交(京哈铁路下行K243+226)在王店子村东南部上跨既有京哈铁路,桥梁孔跨采用3×(4×30m)小箱梁+2×61m预应力砼转体连续箱梁+(4×25m)小箱梁,桥梁长度585.75m。 下穿津秦高铁立交桥(津秦高铁K222+852)在上荆子村西下穿既有津秦高铁铁路桥,桥梁孔跨采用3×35m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主桥梁按分幅设计,单幅结构宽度13.25m。 上跨津山铁路立交桥(津山铁路下行K359+856)在付各庄南侧上跨既有津山铁路,桥梁孔跨采用6×30m小箱梁+2×86m钢箱梁转体T构+4×30m小箱梁,桥梁长度475.75m(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招标内容对应预算章节中的范围是: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京哈铁路分离式立交(含铁路设备迁改);津秦高铁分离式立交;津山铁路分离式立交(含铁路设备迁改);专项费用(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安全生产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SL-1,
计划工期: 66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2月31日
2.2.1 SL-1,工程数量为:招标预算为22191.0892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327.9471万元)。,里程/范围:京哈铁路下行K243+226;津山铁路下行K359+856;津秦高铁K222+852。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招标内容对应预算章节中的范围是: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京哈铁路分离式立交(含铁路设备迁改);津秦高铁分离式立交;津山铁路分离式立交(含铁路设备迁改);专项费用(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安全生产费))。。
2.3 其他说明:
建设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京哈铁路下行K243+226;津山铁路下行K359+856;津秦高铁K222+852
建设规模: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跨穿铁路立交工程,上跨京哈铁路立交(京哈铁路下行K243+226)在王店子村东南部上跨既有京哈铁路,桥梁孔跨采用3×(4×30m)小箱梁+2×61m预应力砼转体连续箱梁+(4×25m)小箱梁,桥梁长度585.75m。 下穿津秦高铁立交桥(津秦高铁K222+852)在上荆子村西下穿既有津秦高铁铁路桥,桥梁孔跨采用3×35m预应力混凝土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主桥梁按分幅设计,单幅结构宽度13.25m。 上跨津山铁路立交桥(津山铁路下行K359+856)在付各庄南侧上跨既有津山铁路,桥梁孔跨采用6×30m小箱梁+2×86m钢箱梁转体T构+4×30m小箱梁,桥梁长度475.75m(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招标内容对应预算章节中的范围是: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京哈铁路分离式立交(含铁路设备迁改);津秦高铁分离式立交;津山铁路分离式立交(含铁路设备迁改);专项费用(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安全生产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SL-1,
计划工期: 66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2月31日
2.2.1 SL-1,工程数量为:招标预算为22191.0892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327.9471万元)。,里程/范围:京哈铁路下行K243+226;津山铁路下行K359+856;津秦高铁K222+852。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招标内容对应预算章节中的范围是: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京哈铁路分离式立交(含铁路设备迁改);津秦高铁分离式立交;津山铁路分离式立交(含铁路设备迁改);专项费用(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安全生产费))。。
2.3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SL-1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3)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铁路电务电气化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4)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公路上跨铁路工程施工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2)应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4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方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公路桥上跨铁路施工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根据其承担的相应责任应符合特定资格;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
(5)其他资格要求: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近5年内有公路上跨铁路工程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3.1.1标段编号: SL-1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3)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铁路电务电气化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4)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公路上跨铁路工程施工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2)应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4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方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公路桥上跨铁路施工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报告日期为准)。,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根据其承担的相应责任应符合特定资格;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
(5)其他资格要求: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近5年内有公路上跨铁路工程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