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5-J1-990288-GXLG
项目名称: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2251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学装备采购项目A分标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08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 生物反馈仪 1套
2 失眠治疗仪 1套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学装备采购项目B分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1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 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系统 1套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崇左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学装备采购项目C分标
数量:2
预算金额(元):7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 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 1套
2 可见光模拟系统 1套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3】
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具备与采购标的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