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询价函(2025001)号
一、询价条件
1.S504市政电力设施迁改专项工程已由潮交基函〔202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潮州项目部。本项目部分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价方式采购。
2.S232公路机电交安工程已由潮发改投审〔202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潮州项目部。本项目部分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价方式采购。
询价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单位有关规定,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对施工用物资采用询价、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特发出询价函,请按如下物资目录与要求如实报价,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31日18:00前将报价函、物资报价表盖章扫描件和单位全套资质、质量证明资料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
二、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1.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人民政府;2.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公司。
批准文件:1.潮交基函〔2023〕10号;2.潮发改投审〔2022〕16号。
工程名称:1.S504市政电力设施迁改专项工程;2. S232公路机电交安工程。
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广东省潮州市
工程内容:1.潮州市S504线(江东至东凤迂回线)是潮州市重要的交通项目,起点接潮汕环线江东互通出入口,沿既有省道S504向东南延伸,下穿在建潮汕环线,再沿S505行驶,最终与省道S232连接,全长10.143公里。该项目始于2019年,原计划于2022年完成,是连接江东镇与东凤镇的民生工程。为配合潮安区江东镇民营经济发展区进园路(S504线江东段改建工程)的建设,,需将原道路范围内的架空电力设施进行迁改。本项目为"百千万工程"本项目新建中压线路约12404米、低压架空线路约8790米;新建户外开关箱8套;新建户外自动化开关箱2套;中压管道约2618米;低压管道约558米;迁移台架变11套。
2.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省道 S232 护堤路位于韩江西岸边,北起潮州湘桥,南至汕头金平,沿线经过潮安区枫溪镇、浮洋镇、龙湖镇、东凤镇、庵埠镇,是湘桥区与潮安区连接的主干道,也是连接潮州、汕头两座城市镇的重要通道。沿路以居住区、工业厂房、平房商铺为主。现状省道S232 护堤路为二级公路,包含双向 2 车道、双向 4 车道和双向 6 车道三种路基断面形式,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面结构为水泥砼,路线总长 12.484km。项目范围包括沿线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中央分隔带隔离栏杆、交通信号灯等。
三、询价内容
清单详见附件1:询价需求一览表2025001
备注: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四、供货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至少具备一项);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应答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三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或科研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本次质量保证金自成交单位所供物资货款中扣除5%作为质量保证金。满足技术规格书内的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6. S504市政电力设施迁改专项工程要求报价供应商需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框架招标中的供应商。
五、付款方式
(一)S504市政电力设施迁改专项工程: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5%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启动备货及发货流程。
2.到货款:单批次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90] 个工作日内 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82%。
3.竣工结算款: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7%。
4.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1 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质量保证金返还条件及时间:质保期满且未出现任何质量事故的,或乙方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后,甲方在质保期满后 [14] 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质保金。买方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买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卖方补足。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二)S232公路机电交安工程:
1.到货款:单批次货物全部送达甲方指定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180] 个工作日内 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82%。
2.竣工结算款: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7%。
3.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1 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质量保证金返还条件及时间:质保期满且未出现任何质量事故的,或乙方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后,甲方在质保期满后 [14] 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质保金。买方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买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卖方补足。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 发票开具要求:
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票信息如下:
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21997863G;
住所地(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1号楼19层1901;
电话:010-5755007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户:1100102950005302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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