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回采工作面无线电坑道透视探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FDMY-DCFZSZX-2025-1201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回采工作面无线电坑道透视探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DMY-DCFZSZX-2025-1201),已由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以中共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9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15104工作面走向长704m,倾斜长240m。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细则》、《全省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晋安发〔2024〕4号)等相关规范,15104工作面需开展无线电坑道透视探测,探查工作面内部构造发育情况
2.2 采购范围:15104工作面无线电坑道透视探测物探施工及编制成果报告,物探前编制专项物探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起2个月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煤炭电法勘探规范》(MT/T898-2000)等技术规范
2.6 最高限价:9.5万,服务单位报价不得超出该计划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采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物探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1.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供应商不得被晋能控股集团列入“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失信惩戒期限内;
3.1.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3.1.5.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3.1.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12-26 15:00至2025-12-29 15:00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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