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6-FG0953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现代食品产业园项目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以 询比采购 方式采购石家庄现代食品产业园项目工程所需 电梯,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石家庄现代食品产业园研发综合楼及地下车库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北临支三路、南临梦龄大道、西临空港大街、东临经一街。研发综合楼为中型公建,主要功能首层为门厅、企业展示;二层为企业服务区,洽谈,会议室;三层为招商中心;四五层为企业研发;六层为资料室及大会议室;七层为电商中心。研发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6228.09㎡(地上建筑面积16034.53㎡,地下建筑面积:193.56㎡);地下车库面积:7050.45㎡(地上建筑面积411.61㎡,地下建筑面积:6638.84㎡)。防火设计建筑分类:研发综合楼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设计使用寿命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0g,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地下车库为大型汽车库,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地下车库为大型汽车库,主要使用功能平时为车库及设备房,战时为核六常六甲类二等人员掩蔽场所,防化等级丙级。设计小型车停车位154个(含无障碍车位2个)。
2、采购范围:电梯5台套(客梯4套,消防电梯1套);包含产品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指导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电梯制造设计图纸、特检取证所需相关资料)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到达交货点前的所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内容。
注:本次采购电梯项目总报价内不含安装调试及特种设备首次监督检验取证费,安装调试后续项目另行招标,签订专业安装服务合同,电梯设备中标人后续可参与安装招标。
设备使用部位:研发综合楼设置1套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4套普通客梯。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客梯 |
额定载重量1150kg、额定速度1.5m/s、井道尺寸2300*2200mm、轿厢尺寸1500*1800mm、底坑深度1.7m、门洞口尺寸1200*2200mm、顶层高度5000,提升高度33.85m |
台套 |
4 |
|
2 |
消防电梯 |
额定载重量1000kg、额定速度1.5m/s、井道尺寸2200*2200mm、轿厢尺寸1400*1600mm、底坑深度1.7m、门洞口尺寸1200*2200mm、顶层高度5000,提升高度33.85m |
台套 |
1 |
|
合计 |
5 |
3.1、以上为暂定数量,合同签订时以具体数量为准,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3.2、响应人保证所供设备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3.3、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3.4、供应品牌:本次采购电梯为永久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频率较高,为确保运行期内电梯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及后期运维便利,依据业主对电梯品牌的要求,本次采购的电梯为下列品牌(迅达/Schindler、广日/GUANGRI ELEVATOR、怡达/EPSS),超出以上品牌不予接受。
4、交货时间:暂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具体以项目部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响应人须保证接到项目部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具备安装条件)。
5、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石家庄现代食品产业园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本工程共设置5台套电梯,其中研发综合楼设置1台套消防兼无障碍电梯,4台套普通客梯,电梯按国标选用,电梯井道门洞口梁底标高为H+2.200(H为开门层楼面标高)(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
6.2、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后,电梯中标单位应先提供详细的预埋件、预留洞、预置圈梁的定位、规格、做法及技术要求,并在后续施工中配合我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6.3、所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标的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采购价格:报价为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石家庄现代食品产业园项目施工现场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费、生产加工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过江费、技术服务费、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不含安装及特检首次取证费)。
8、验收与交付:产品到达现场后,由买方负责卸车并提供存放地点,会同卖方按双方签认单办理电梯采购交接手续。运到工地的电梯均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品质检验报告;后续电梯安装完成后需协助安装单位办理首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取证,并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卖方提供的产品与买方要求不符时,买方有权拒收,并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等损失。买方在收货后发现货物与要求不符的,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异议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负责更换并将不符产品退场,否则除承担货物迟延交付责任外,不符货物的灭失责任由卖方承担。
9、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本次采购的电梯设备价款支付实行先货后款的方式,本次采购的电梯设备到达买方指定到货地点后,并经买方检查验货完毕后,当月20日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电梯的销售清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25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75%;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通过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首次监督检测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2%;剩余合同总额的3%作为设备质保金,本次采购电梯的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起点为电梯在特检所首次监督检测合格后起算),电梯正常运行12个月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45天内买方将全额支付质保金。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采购方采用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费用由响应方承担。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若有)和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若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采购电梯规格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1份。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2023年-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电梯规格型号相同或相近的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客梯1个、消防电梯1个),且单项合同金额均在壹拾万元以上(附清晰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不得遮挡)。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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