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12-000807
二、采购单名称:华鑫信托专项审计(第三次)项目
三、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6-01-05 17: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6-01-07 17:0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6-01-30
*十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专项审计 | 6% | 1.做好华鑫信托公司的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和资产价值认定等工作; 2.出具基准日为2026年1月31日的《华鑫信托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项目的能力。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2. 应答人必须具有相应服务资质。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4.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的2022年至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澄清,如澄清后仍不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证明材料,否决其应答。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谈判报价,应答人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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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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