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8标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8标项目经理部管片厂砂石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521)进行竞价采购(公开竞价),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一、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0万元(即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才算有效竞价。
2、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1、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5-10mm |
吨 |
10000 |
|
2 |
碎石 |
10-20mm |
吨 |
40000 |
|
合计 |
50000 |
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竞价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8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3、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使用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4、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砂石料含泥量、 针片状含量满足GB/T 22082-2017《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和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规范中碎石的技术要求;泥块含量、压碎指、颗粒级配满足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规范中碎石的技术要求;颗粒级配满足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规范中碎石的技术要求。过程中出现新的标准和规范时,按最新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执行。
5、外观验收与检验
(1)本合同货物卖方每次发货须严格控制含水率,不得超过6%。碎石含水率超过6%,买方有权拒收。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必须随车提供出库单(需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该批货物加盖公章的《质量检验报告》,材质报告文件应与出库单相对应(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与材质报告相符),如不相符造成货物退场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品牌、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并由卖方退出现场,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取样送检
买方取样送检复测以买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取样时要由买方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见证;
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
经检验,产品质量不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或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时,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4小时内重新发运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含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等)。
7、质量保证期为六个月,自每批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之日起计算。
8、计量方式:计量单位为“吨”,以到货买方施工现场磅房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如有疑义,可申请第三方磅房复磅,买卖双方见证,过磅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9、本采购项目采用两票制,材料价税率为13%,运费税率为9%。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税率发生变化时,应以不含税价为基数,按最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10、竞价供应商需对不含税材料价和不含税运费分别报价,写明单价及总价:
(1)不含税材料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原材料采集、生产加工、分筛、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一切税费(土地使用费、资源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13%的增值税等所有税费)、保险费、利润等全部费用。材料单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不含税运输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运费、驾驶员工资、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9%的增值税、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一切税费、保险费、利润等砂石料运输至买方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全部费用。运输单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11、付款比例
(1)材料价款的结算及支付: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按照合同规定及买方收货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材料结算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入账至财务共享系统,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2)运费的结算及支付: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按照合同规定及买方收货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材料结算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入账至财务共享系统,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00%。
12、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采用银行转账或六个月内(含)的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方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供应链金融产品当月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总额的50%),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13、特殊情况因买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卖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砂石料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长期经营授权或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并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报价人应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今)水利水电、高速公路、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工程的砂石料供货合同业绩,签订的砂石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须双方签字、盖章齐全,金额、日期清晰完整,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一份等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支撑资料)。
(4)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3年(2022年-至今)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内容需清晰可辨认),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6)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14.2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4.3本项目不接受(2022年至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被中国电建成员企业、水电十四局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5、竞价函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16、竞价函的售价
本次竞价采购文件(电子版)无偿提供。
1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B座13层
使用项目: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8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五山镇熊家岗村
联 系 人:包朋
电 话:13888730613
电子邮箱:1299535253@qq.com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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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