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SX-DL-2025207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汾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146001539001),已由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项目代码:2506-141100-89-01-642859备案证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单位为吕梁静态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在中心城区建设文湖景区规划停车场、禹门河公园1号、2号停车场、汾阳市火车站前停车场及公共道路泊位、公共停车场等政府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党校、检察院、法院等22个党政及企事业单位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全市辖3个街道、11个镇,即:太和桥街道、文峰街道、西河街道,杏花村镇、贾家庄镇、冀村镇、肖家庄镇、演武镇、峪道河镇、三泉镇、石庄镇、杨家庄镇、阳城镇、栗家庄镇,共有166个行政村,32个社区覆盖建成并投入使用充电基础设施(2)配套设施建设充电站服务中心(司机休息室、应急医务室等)、膜结构雨棚、监控、挡车器、电缆、土建等。规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服务车辆20000余量车次。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汾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总投资:300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5建设地址:汾阳市辖全域范围内;
2.6计划工期:120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20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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