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井底平台及西翼联络巷硬化地面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A254-CG-251123291、SXZB-2511 48910GZG075/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井底平台及西翼联络巷硬化地面工程(采购项目编号:JNA254-CG-251123291、SXZB-2511 48910GZG075/01),已由中共山西长治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扩大)会议纪要以(2025)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工程概况:为改善井下巷道通行条件,我矿拟对井底平台及两翼联络巷进行胶轮车系统改造,现需对井底平台及两翼联络巷(四个),施工段长度近700m,进行改造,重新硬化地面(具体包括:拆除轨道、拆除混凝土及地面石子、拉底、铺底等工作),以满足井下防爆胶轮车的通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掘队组任务紧张、人员不足),决定将此项目工程外委施工;
2.2 采购内容与范围:井底平台及西翼联络巷硬化地面工程,工程量明细详见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工;
2.4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堠北庄街道余庄村;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矿井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6 18:00至2025-12-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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