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长春市]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FW202512-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0]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项目人民大街南延工程(二标段)监理。

2.2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绕城高速-兴民路(桩号1+100至3+500)、兴民路-兴为路(桩号3+500至5+900)、兴为路-永春快速路(桩号5+900至7+700)道路工程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道路、红线外土方、公交站亭建筑、园林部分、排水部分及组合排管、桥梁工程、交通标线及所有配电工程、智能交通及车路协同等全部工程。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部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同建设工期,2026年1月30日至2027年12 月31日,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服务。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

2.6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582.64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监工程,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人员要求: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全部成员不允许有退休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工程竣工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已完成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业绩。

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任何一款的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吉林省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应当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信息登记。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长春市]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南部院区建设项目(国家中医代谢病医学中心筹建项目)设计

下一篇 [长春市]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示范区内外装工程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