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TZB2025-7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宇大路南项目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501-220102-04-01-438525(备案流水号2025011822010203100567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示范区内外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1项目名称: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示范区内外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七十九路,西至乙五路,南至丙五十路,北至金宇大路;
2.3招标范围:内装:涵盖售楼处(地上2层)的室内装修(含大堂、接待区、沙盘区、洽谈区、办公区、卫生间等),商业S1#室内搭建2户样板间(130户型/150户型),室内装修、一层大堂及前室装修、W-1#物业用房(图纸范围内内盒子装修);
外装:金宇大路南项目示范区外装工程涵盖W-1#物业用房、S1#商业、S2#商业、6#和11#底商及中轴灰空间范围等所有需对外展示范围的外立面(门头、铝板、大雨棚及门卫室基础、礼仪连廊、钢结构、幕墙、灯光亮化、店铺包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6年4月30日,计划竣工:2026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2要求中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