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海创园(创业大厦)2026-2027年度员工通勤车服务招标公告
浙能海创园(创业大厦)2026-2027年度员工通勤车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海创园(创业大厦)2026-2027年度 员工通勤车服务,提供35座及以上大客车12辆,10座以下客车1辆,开展浙能创业大厦员工上下班的通勤服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个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职工通勤班车类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8.投标车辆:
①投标人自有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规模达到13辆及以上【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②投标车辆车况整体良好,主要零部件(发动机、变速箱及底盘系统)无大修记录【提供当地车辆性能综合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无重大交通事故出险记录【提供车辆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非翻新车【提供相应承诺】。
9.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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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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