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于乌石化公司电力监控后台的维保服务,它提出了该维保服务的最低要求。维保范围包括乌石化公司范围内的电力监控后台系统(含高压配电室的远动系统)、故障录波子站、调度通信及二次安防系统;维保服务内容包括维保范围内各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巡检预防性维护、维护保养、应急响应服务)、检维修材料。
2.2招标范围:乌石化公司18套电力监控后台系统(含44套高压配电室的远动系统)、15套故障录波子站、热电部1套调度通信及二次安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巡检预防性维护、维护保养、应急响应服务)、检维修材料、接入后台组态校点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 承包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3 承包人具有住建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住建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能源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提供扫描件)
3.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5 为确保承包人具备维保乌石化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的能力,需要厂家提供技术支持工作。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10天内,取得乌石化公司电力监控系统主制造商南瑞继保、磐能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取得服务函的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8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9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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