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2025-2026年度彭山-青神区块钻井试油工程总承包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CDFWGK00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2025年5月吉林油田获得彭山-青神区块探矿权,为保障彭山-青神区块的钻机及压裂等队伍需求,2025-2026年吉林油田公司彭山-青神区块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钻井试油工程总承包服务框架招标工作,施工井类别涵盖彭山-青神区块的致密气、页岩气井等,预估20口井,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招标人为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投资。项目估算金额:87000万元(含税),其中标段1项目估算金额:52000万元(含税);标段2项目估算金额:35000万元(含税)。
2.2项目估算金额:87000万元(含税)。
2.3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2.4.招标范围: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彭山-青神区块钻井试油工程总承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钻井工程:包含钻机及辅助设备拆迁安,机泵房及循环系统房架拆安工程、场内及营区供水供电安装及拆除工程,钻井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钻头、钻杆、钻铤及无磁钻铤、加重钻杆、螺杆、减震器、随钻震击器、水力振荡器、内防喷工具、旁通阀(含多次开关旁通阀)、扶正器及其相关配合接头等),井控装备,固井(含常规下套管、旋转下套管或漂浮下套管、固井作业、水泥、添加剂、套管附件等),定向(含上部井段绕障、轨迹控制),旋转导向工具或近钻头导向工具,钻井液(含钻井液回收),生产、生活固体废弃物及废水的收集、转运、合规处理等,场内外供水供电(含施工动力、箱式变压器),配合测井,完井(含井筒清洗剂、通刮洗作业、配合电测固井质量、安装采油树及试压)等钻完井全部工作(工作量详见设计)。
旋转防喷器、地面降温装置、提速工具等根据设计要求配备。
不含录井、测井、清洁化生产(场内、场外油/水基处置)、地质导向、甲供材(套管、套管头)。
(2)压试工程: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压试工程包含压裂及试油全过程,包含全套压裂设备、压裂管汇、一二级供水系统、前置酸、压裂材料(含支撑剂、压裂液、暂堵剂、球、绳结等)、连油通刮洗及首段射孔作业、压裂过程特殊情况的处理、压后闷井排液、返排样检测、连续油管扫塞、试气等全部工序所需设备及运输、安装及施工作业,具体实施内容执行工程设计要求。含试油地面计量流程、数据采集、排液测试、辅助配合、资料录取、现场照明发电、生活后勤服务、外围警戒和周边协调、压裂供水及压裂供水管线。不含桥射联作、微地震监测、带压作业、返排液拉运及处理、采气井口,另外致密气井需提供羧甲基压裂液体系和防水锁滑溜水体系,满足设计需求。
(3)其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及补偿(含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安全防护、隔音墙、污水控制管理及转运、房屋锁定、清障、噪音补偿、环境污染造成的协调处理及补偿)。甲供料物资(含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的安装及回收、零星工具加工,作业现场的装卸、现场保管等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的相关工作。
注:钻井、压裂等项目涉及一级物资乙供的,乙方执行中油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结果,采购价格低于公示价格,按照乙方实际采购价格执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接到甲方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必须甲供的,产生的相关费用从单井总费用中扣除。
2.5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2 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标段1:目的层为沙溪庙组、须家河组等致密气井,ZJ40或ZJ50型钻机,具体执行工程设计。工作量15口井,金额52000万元。(含税)
标段2:目的层筇竹寺组页岩气井,ZJ70D型钻机,具体执行工程设计。工作量5口井,金额35000万元。(含税)
2.6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框架有效期内已委托未完成项目自动延期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2.7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彭山-青神区块。
2.8质量标准:满足Q/SY 1052-2011《石油钻井井身质量控制规范》、SY/T5347-2016《钻井取心作业规程》、NB/T11332-2023《页岩气水平井井身质量规范》、《固井技术规定》(新能源【2023】569号)、《页岩气井排液试气作业规范》(Q/SY 16010)等相关标准,满足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 含税 √不含税,税率暂定9% )
2.9.1钻井、压试工程
| 标段 |
价格 |
备注 |
| 标段1: |
在《吉林油田公司四川区域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5版)》基础上,单井下浮1.5%、2口井及以上平台井(具备工厂化施工条件)下浮3%作为投标限价 |
1.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支撑剂不参与下浮; 2.旋转下套管、旋转导向、钻井液、固井、压裂执行备注中相应价格。 |
| 标段2: |
在《吉林油田公司四川区域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5版)》基础上,单井下浮1%、2口井及以上平台井(具备工厂化施工条件)下浮2%作为投标限价 |
1.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支撑剂不参与下浮; 2.旋转下套管、旋转导向、压裂执行备注中相应价格。 |
备注:
1.旋转下套管价格:井深≤4500m:水平段<1500m费用为10.86 万元/口井、1500米≤水平段<2500米费用为12.22万元/口井、水平段≥2500米费用为16.29 万元/口井;4500m<井深≤5500m:水平段<1500m费用为12.22 万元/口井、1500米≤水平段<2500米费用为13.58 万元/口井、水平段≥2500米费用为14.94 万元/口井;井深>5500m:水平段<1500m费用为10.86 万元/口井、1500米≤水平段<2500米费用为14.94 万元/口井、水平段≥2500米费用为16.29 万元/口井。
2.旋转导向服务价格:执行米费,旋转导向(≤120℃)713元/米、旋转导向(>120℃,≤135℃)865元/米、旋转导向(>135℃,≤150℃)982元/米、旋转导向(>150℃,≤175℃)1148元/米、近钻头伽玛(≤135℃)413元/米、近钻头伽玛(>135℃)498元/米、钻头(215.9mm)98元/米、螺杆97元/米、旋流清砂器(清砂接头)55元/米、随钻震击器59元/米、常规伽玛 LWD(四参数)381元/米、水力振荡器138元/米、动复员费28元/米。
说明:①.技术服务费用=单价×进尺;②.投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可选择使用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服务;③.本标准内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种设备设施费、运输费、工具落井风险保险费、各种配套工具费、材料费,以及服务期间所有对外关系协调费、道路通行费、HSE费、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动复员费、管理费、利润等。
3.标段1钻井液价格:执行米费,其中二开沙溪庙致密气水平井,一开(311.2mm井眼)水基100元/米、二开(215.9mm井眼)油基710元/米;三开须家河致密气直井/定向井,一开(444.5mm井眼)水基100元/米、二开(311.2mm井眼)水基300元/米,三开(215.9mm井眼)水基440元/米。钻井液费用=一开井段长度*米费+二开井段长度*米费+......。以上钻井液米费标准均包含材料运输费。其他致密气井参照上述相同井眼尺寸和钻井液体系的标准执行。
4.标段1固井价格:执行米费(该米费包含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套管附件(不含套管头)、固井动迁费、作业费、实验费、混拌及吹灰费等),其中二开致密气水平井标准井井深4063米,按156.9元/米;三开致密气直井/定向井标准井井深3823米,按161元/米。固井费用=各开次套管长度之和*米费。井深超出标准井深±500米范围执行《吉林油田公司四川区域油气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5版)》。
5.压试工程
标段1:致密气直井压裂及试油,执行2025版《吉林油田公司四川区域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
致密气水平井压裂及试油,全电驱施工价格标准为43.5万元/段,全油驱施工价格标准为52.5万元/段(不含压裂液、支撑剂、微地震、油管、桥射、带压作业、返排液拉运及处理费用),若现场为混合驱,每增加一台电泵在52.5万元/段基础上扣除0.5625万元。主要包括压裂准备,压裂作业,压后地面计量,连续油管作业等全过程工序。具体包括全套压裂设备、管汇、大闸门、转换法兰、一二级供水系统、压裂材料(暂堵球、暂堵剂,盐酸,杀菌剂等)、压裂过程特殊情况的处理、压后闷井排液、返排样检测、连续通刮洗、射孔、扫塞等全部工序所需配套设备、运输、安装及施工作业。其他事项:(1)平台同批次井压裂后开井45天后算测试流程超期,超期流程原则上由甲方组织;若继续使用乙方流程,按单井费用5600元/天.井,2口井平台费用3730元/天.井,3口井平台费用3140元/天.井,4口井及以上平台费用2930元/天.井增补,超周期单井增补费用≤20万元。(2)压裂液体系0.35%羧甲基瓜胶体系单价111.8元/方,0.05%浓度防水锁滑溜水单价58.1元/方,0.1%浓度防水锁滑溜水单价66.3元/方,0.15%浓度防水锁滑溜水单价74.1元/方,据实结算。电驱单井平均单段压裂入井液2300-2500方,超出或不足部分,施工费114元/方进行调整。油驱、混合驱单井平均单段压裂入井液2300-2500方,超出或不足部分,施工费158元/方进行调整。(3)连续油管处理复杂,乙方承担3趟/井以内施工作业,超过3趟/井执行《吉林油田公司四川区域油气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5版)》下浮10%。
标段2:页岩气水平井压裂施工组织模式,参数规模,入井材料参照自贡龙马溪页岩气水平井设计,施工价格标准按65万元/段执行(不含支撑剂、微地震、油管、桥射、带压作业、返排液拉运及处理费用)。主要包括压裂准备,压裂作业,压后地面计量,连续油管作业等全过程工序。具体包括全套压裂设备、管汇、大闸门、转换法兰、一二级供水系统、压裂材料(暂堵球、暂堵剂,变粘滑溜水,盐酸,杀菌剂等)、压裂过程特殊情况的处理、压后闷井排液、返排样检测、连续通刮洗、射孔、扫塞等全部工序所需配套设备、运输、安装及施工作业。其他事项:(1)平台同批次井压裂后开井45天后算测试流程超期,超期流程原则上由甲方组织;若继续使用乙方流程,按单井费用5600元/天.井,2口井平台费用3730元/天.井,3口井平台费用3140元/天.井,4口井及以上平台费用2930元/天.井增补,超周期单井增补费用≤20万元。(2)单井平均单段压裂入井液2050-2450方,超出或不足部分,220元/方进行调整。(3)连续油管处理复杂,乙方承担3趟/井以内施工作业,超过3趟/井执行《吉林油田公司四川区域油气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5版)》下浮10%。
标段1、2:因返排液回用导致减阻剂增加的费用与减少清水消耗导致一级供水节约的动力、取水等费用互抵,未启动一级供水项目井或平台,标段1按38万元/口井扣减,标段2按40万元/口井扣减;未使用暂堵剂的压裂段,按单段13530元扣减;因套变和设计变更导致的合压段,按暂堵剂投入次数折合计入段数(段数=暂堵次数/2.0,小数点保留 1 位,四舍五入);压裂合压井段认定规则:4 段及以下按 1 段计算,4 段以上合压段段数=合压段总液量/2450 方,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6.其他事项:若设计(如压裂液体系发生变化)或技术路线改变,应执行《吉林油田公司四川区域油气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5版)》或按规定上报审批。
2.9.2其它
(1)在招标成功后,招标人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工作量时,向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发出项目任务咨询函,在函中明确拟委托的具体平台井号及对应的钻井试油施工模式。
(2)施工过程中发生复杂涉及的工具、材料、装备和技术服务等,执行《吉林油田公司四川区域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5版)》,如定额中未明确计费标准的项目,参照川渝前指集中招标中标价、《物探钻井系统工程暂行计价标准汇编(2025版)》(下浮10%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油气井工程》(2023版)(下浮10%执行)、当期《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井工程工具材料价格信息》、乙方提供相应依据甲方批价顺序优先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质条件
3.1.1 法律
3.1.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允许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1.评标现场,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2.投标人须承诺,在“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2 财务
提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以及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完整审计报告的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 安全
一是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二是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将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2 专业
3.2.2.1 资质要求:
(1)企业及队伍资质:投标人承诺开工前取得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钻井和压裂企业及队伍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承诺开工前取得或其分包商取得试油等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队伍资质;投标人中标后上报相关资料配合招标人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中标企业及队伍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钻井和井下作业。(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通知扫描件,即:安全生产许可不做要求。投标人在施工前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招标人应对其证件或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通知的有效性进行核查)
3.2.2.2设备要求:
标段1:
(1)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部钻机(ZJ40或ZJ50型钻机),允许以高代替低(如:ZJ50型钻机替代ZJ40型钻机,但以招标人需求的机型办理结算,实际需求钻机执行工程设计),且所提供的钻机出厂年限须在20年以内(年限以井架和底座年限最长的计算),即在2005年11月之后出厂。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扫描件;②井架和底座铭牌照片。
(2)投标人须承诺钻机配备满足《附件1:钻井试油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中的1.2设备要求(标段1)。
标段2:
(1)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部70D钻机,且所提供的70D钻机出厂年限须在20年以内(年限以井架和底座年限最长的计算),即在2005年11月之后出厂。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扫描件;②井架和底座铭牌照片。
(2)投标人须承诺钻机配备满足《附件1:钻井试油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中的1.2设备要求(标段2)。
3.2.2.3人员资格和要求:
(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3人,其中项目主要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井控管理负责人1人(均不能兼职),均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须提供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须承诺中标后现场作业前取得中石油认可且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HSE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在入场施工前向招标人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招标人应对其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
1)每支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满足附件1中1.1.2的“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表要求。(须提供各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须承诺中标后现场作业前取得中石油认可且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HSE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在入场施工前向招标人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招标人应对其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2.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1口井钻井和1口井压裂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致密气、页岩气钻井和压裂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发票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扫描件(体现井号、致密气或页岩气井、施工项目类别(指钻井或压裂)、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
3.2.2.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起1个月内钻机搬迁至指定井场。
3.2.2.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现场施工用的网电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统筹架设。
3.3公用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除钻井、压裂主体工程外其余专业可以分包,分包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中石油资质管理相关要求,且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分包。(承诺)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资格要求及附件1技术要求中的*条款,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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