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至2026年室分、微站施工总承包补采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至2026年室分、微站施工总承包补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至2026年室分、微站施工总承包补采项目,项目编号:XZXZ-2025-11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内容:本次为确保室分微站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平稳推进,现对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进行室分微站施工总承包服务的补采购,施工总承包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为:新建地面微站、楼面微站、共享社会塔微站的供货(除机柜、光电一体箱、后备电源等甲供物资)及安装,包含塔桅、土建、动力配套、市电引入、传输线路等专业的施工。室分站点的施工和测试、市电引入(报装和引入)、选址及物业协调、施工材料采购(不含POI、馈线及馈线配件、无源器件、室内天线等甲供物资)、运营商方案沟通协调等全部工作内容。含接地网材料、电力电缆(含满足铁塔要求的接地排到预留接地点的电缆、外电引入电缆)、室外天线、地排、电表(箱)、市电总闸(盒)、铜鼻子、钢管、PVC管等主材及辅材,材料和施工质量需满足铁塔公司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6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总额:91.733945万(包含安全生产费1.834862万元)。含税总额:99.99万元(包含安全生产费2.00万元),适用增值税率:9%。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不得高于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背景说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至2025年室分、微站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合同CTC-XZXZ-2023-000235(拉萨)目前份额使用进度为77.16%,剩余202.89万元;合同CTC-XZXZ-2023-000234(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目前份额使用进度为99.96%,剩余0.56万元。

为确保室分微站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平稳推进,现申请对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进行室分微站施工总承包的补采事宜。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3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七个地市。

2.4质量及技术要求: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本项目包含标签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1.需提供资质验证网址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2.若因国家针对企业资质做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3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供应商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审查资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身份证正反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审查资料: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身份证正反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审查资料: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身份证正反面,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近半年”指:投标截止日的当月起往前倒退的前6个月,例如11月*日开标,“近半年”所指的时间范围为:11月、10月、9月、8月、7月、6月。

3.5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6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室内分布系统施工类),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至少一份框架下的采购订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同或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在2022年1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证明材料与用于详细评审项评分业绩证明材料不可复用,资格审查与详细评审项中上传同样业绩的,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存放于大附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注明对应评审项,否则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

3.7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在中国铁塔年度分级评价中本项目同产品类被评为【全国级/西藏自治区】“D级”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9)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13、14、15)条以开标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8关联关系: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10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且不允许违法分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公开询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宁波市分公司水路交通高位监控等两个项目设备及集成调试服务采购项目询比(询价)公告(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下一篇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莆田市分公司2025年固定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推荐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