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1、采购项目
八师石河子市133团光伏配套158MW/308MWh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次以谈判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水消防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八师石河子市133团光伏配套158MW/308MWh 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是中新建电力集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新型电化学储能规划实施方案项目之一。项目场址介于东经 85 °32'~85 °33',北纬 44 °70'~ 44 °72'之间,项目规划建设150MW/300MWh 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时长按照2h配置。高安全智慧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由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 (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升压系统等设备和系统构成。本项目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化方案,由29套5MW/1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单元,1套1.67MW/3.34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单元和1套4.5MW/7.2MWh钠离子电池储能单元系统组成。
2、采购范围:水消防设备(具体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3、采购数量:1套 (具体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4、交货时间:2025年12月20日前全部设备到场(具体供货时间,待确定中标人后,按照总承包项目拟定工期计划为准)。
5、交货地点:八师石河子市133团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质量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7、质量保证期:2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竞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应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具有与本次谈判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5、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2年-2024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参与谈判的情形。
8、响应人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注册申请加入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院)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并审批合格。合格供应商注册申请及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专属客服经理。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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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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