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B-【2025】-98
项目名称:周至县良种场猕猴桃分拣(即食保鲜)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275,401.5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良种场猕猴桃分拣(即食保鲜)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所有证件应合法有效。
(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7)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8)供应商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提供相应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