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金秀县头排镇、三江乡、桐木镇七建村等。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408687㎡,永久建设用地面积为29634㎡,其中新建水厂厂区面积为22127㎡(厂区总建筑面积为7455.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管路工程:输水管总长8.44km(含输水隧洞长度0.432km);配水管总长86.49km,②水厂:长约125.3m,宽约59.5m,水厂设计最高日供水量1.85万m³/d。③大坝枢纽工程:新建混凝土重力坝1座,最大坝高33.20m,坝顶总长93.3m:坝顶宽度4.0m(含路缘石和栏杆);水库正常蓄水位379.00m,水库总库容91.4万m³。④节水灌溉工程:灌溉供水流量0.378m³/s,水库灌溉规模6550亩。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
招标范围:金秀县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穿越专项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用地耕园地复垦工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期: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条件: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以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