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正阳街道群力社区黄山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名称)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黔江发改委函〔20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市补助资金、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黔江区正阳街道群力居委1、3、4组,正阳街道朝阳居委3组、4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50平方米,社区文化休闲中心92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小区内配套道路及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街接道路道路3840m,配套停车场3520平方米,充电桩34个,配套建设供水管网6540米、排水管网12240米、燃气管道6480米、电力管道6450米、通信管道6430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2245.4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8848.01213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21.2177662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对黔江区正阳街道群力社区黄山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相关设施设备安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 ”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