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RQJTJK202511180519
1.采购条件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持有的黄山市徽州区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持有的黄山市徽州区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
2.2项目地点:安徽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工作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对燃气集团持有的黄山市徽州区土地进行资产评估,并配合燃气集团完成资产处置工作。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委托方发出指令后,14日内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初稿。
2.7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内约定的资产评估服务,提交合格的资产评估报告并配合完成资产处置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并完成财务入账手续后30日内支付。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5万元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自身注册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资格证书或相关备案文件(提供有效的证书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不少于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且执业满3年以上。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注:项目团队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在册职工,供应商提供的分支机构人员也予认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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