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阶段)一期一标段灵湖支路(暂命名)工程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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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阶段)一期一标段灵湖支路(暂命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高新区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2-511534-04-01-837333】FGQB-015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高新丽雅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高新区发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2-511534-04-01-837333】FGQB-015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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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菜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阶段)一期一标段灵湖支路(暂命名)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菜坝片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建设规模为项目实施范围约 3063 亩,涉及户数 1633 户,共计 4731 人。四至范围为:北至滨江路,南接机场大道,西至菜坝水厂,东临中环大道。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公共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 30850 平方米,共计 4 处;新建公共停车位 260 个及配置65 个充电桩;新改建城中村配套道路约 18.55 公里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08893万元。 本标段规模为灵湖支路起于启航大道B段,路线长度1156.316m,城市支路,断面宽度24m,双向4车道+机非混行道,设计速度30km/h,全线设1处圆曲线,最小半径993.635m,实施范围无挖方,填方37.1万方。本标段投资额为93477004.98 元。 2.4计划工期: 60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者监理单位发布的开工指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图纸、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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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建安费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牵头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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