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及依据
1.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工程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公开采购。
1.2采购依据
1.2.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2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京承线大城子至兴隆县站间全专业设备抢险复旧工程项目CFJZQ-2标:K128+400~K152+800段,自六道河子站(含)经前苇塘站,至兴隆县站,共计3站2区间,全长24.4公里抢险复旧工程:包含路基过渡段填筑、新建桥涵及路基支挡结构、混凝土护墙、新建车站及路堑段排水系统;桥台锥坡修复、线路沉落整修拆铺、重铺线路轨枕、更换钢轨及道砟、排水沟清淤、坡面混凝土铺砌、清理落石、河道疏浚、临时占地、砍树伐根、大临过渡及其他相关抢险复旧工程。项目经理部下设2个工区。
2.2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清单及报价人资格要求。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使用;
3.1.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近连续两年(2023-2024)财务报告或相关报表,新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修改或增加相关要求)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产品具有近2年【(2023-2024)连续2年】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报价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新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
3.1.5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采购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18:00前完成报价。
4.2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费用。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采购,报价人需在2025年11月21日18:00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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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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