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滨湖社区(二期)项目施工电梯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竞谈编号:ZTJGJTHBFGS-WZTP-BHSQ-2025-003
1.竞争性谈判条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滨湖社区(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谈判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施工电梯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依据
2.1项目概况:
滨湖社区(二期)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檀树岭村,梁子湖大道以东,滨湖社区建设项目(二期)分为B、C两大地块。其中地块B位于项目区东北侧,主要建筑物为高33层住宅楼17栋、高28层住宅楼3栋、高24层住宅楼3栋、高15层住宅楼2栋、高为3层的幼儿园2栋及1-2层整体地下室;地块C位于项目区东南角,主要建筑物为高33层住宅楼6栋、高24层住宅楼1栋、高为3层的幼儿园1栋及1-2层整体地下室。
2.2竞争性谈判依据:
2.2.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4号);
2.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2.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竞争性谈判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需的施工电梯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附表。
4.竞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竞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1.1注册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施工电梯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3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
4.1.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包含本次同类标的供货的合同(不限份数),时间以1同的签订日期为准,优先提供与央国企合作的业绩。
4.1.4所提供的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的施工电梯生产厂家品牌:中联重科、高立、特威、山东大汉、徐工、宏升卓越、广西建工或同等次品牌。
4.1.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财务报表由投标人编制或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均可。
4.1.6履约信用要求:①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③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应商。
④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近三年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以各种形式披露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交易在有效期内的。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有权在开、评标后组织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供应能力、产权备案、出厂年限等资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一致,招标人有权根据考察报告予以否决投标人。考察结束后由谈判人出具考察结果报告(详见招标公告附表2)至竞标方,考察报告是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谈判方出具的考察结果报告标注不合格,竞标方可按要求整改后邀请谈判方进行二次考察并出具考察结果报告,竞标截止时间已过的情况除外。谈判方考察小组联系人:刘航,联系方式:19522913199,考察截止时间:开、评标后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竞标人须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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