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年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6年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111914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内容及预算:需采购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预估交易电量20.2亿度,其中铁塔交易电量约16.2亿度,联通交易电量约4亿度。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6名,预估成交份额及服务区域如下:
| 综合排名 |
预估成交份额 |
预估交易电量(亿度) |
服务区域 |
| 第一名 |
43.9% |
8.86 |
联通、南京、扬州、泰州、淮安 |
| 第二名 |
15.7% |
3.17 |
徐州、常州 |
| 第三名 |
13.8% |
2.79 |
苏州 |
| 第四名 |
11.5% |
2.32 |
无锡 |
| 第五名 |
7.9% |
1.60 |
盐城 |
| 第六名 |
7.2% |
1.46 |
南通 |
1.8报价要求:供应商给出的年度长协优惠(元/千瓦时)和月度竞价优惠(元/千瓦时)不得小于0元/千瓦时,低于该价格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
2.2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甲方实际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为准)。
2.3服务期:售电服务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区域:江苏省,具体详见成交份额对应服务区域。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供应商须具有火力发电及清洁能源发电背景,提供发电厂的售电授权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必须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其履约保函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提供相关信息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jspec.com.cn/homePage/showBh),并承诺在合同存续期间继续入围。
3.1.5交易电量要求:供应商自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不包含国网代购电电量)不少于4亿度。注:以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公布电量为准(需提供每月公布电量截图)。须提供供应商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https://www.jspec.com.cn/)交易电量截图,并准备所需的江苏CA证书,以供核查。
3.1.6 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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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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