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建工程1标段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建工程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4]17号、津发改批复(农经)[2025]24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2917321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市中心城区
工程概况:
对天津市中心城区约 45 千米运行年限过长,或近年来运行状况差、出现过塌管、管道腐蚀严重的污水、合流管道进行修复。管道修复方式包括开挖修复与内衬修复,并对部分管道进行智能监控布置。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
中心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建工程勘察; 招标规模:
1 项; 招标范围:
对中心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明开挖和修复部分进行勘察和测绘(含物探),明开施工修复管道约9.55千米,紫外光固化法修复管道约28.82千米,螺旋缠绕法修复管道约7.30千米,最大管径超过1.5米。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前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等所需相关勘察成果资料,完成勘察单位应配合的其他相关工作。
2.3 勘察服务期限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15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测绘成果。勘察测绘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业绩(2020年12月1日至今),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业绩(2020年12月1日至今),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