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工]中国重汽集团新能源产线改造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的使用需求,对中国重汽集团新能源产线改造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新能源产线改造项目(二期)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对济南商用车公司当前的装配线进行加固和检修,包括预装线、板链线、双板链线,预装/总装小车支撑改造。如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进行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原厂服务费及相关配件、随机资料、保险、税费、运杂、安装调试、与其他专业配合、配合办理政府验收手续(不限质监验收、消防验收、环评及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等)及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需盖章); 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拟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5.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6.拟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未显示异常; 7.拟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报名及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用户清单,同时需提供用户合同复印件,且近3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8.拟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有关的违法及重大违规情况; 9.拟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0.拟投标人最近半年纳税正常; 11.没有被我公司列入黑名单; 12.拟投标人信用证明材料(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未显示异常; 13.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14.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15.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设备)必须符合当前国家或地方最新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最新法律法规及《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各项要求。确保货物在使用管理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规范及地方规章要求。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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