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文教示范实训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R-2025-1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文教示范实训基地改造工程已由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8-220622-04-02-613475),招标人为靖宇泉泓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县文教示范实训基地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将靖宇县综合体育馆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为10174.92平方米,主要进行室内建筑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基础设施等工程维修改造。
2.3招标范围:靖宇县文教示范实训基地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靖宇县文教示范实训基地改造工程全部施工内容。
2.4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矿泉城体育馆。
2.5计划工期:
(1)设计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施工计划工期: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6月16日,共15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设计分项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量管理负责人: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主要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以上为本项目要求的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4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
3.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0501)和吉政办发(2016)53 号文件要求,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牵头人1家单位,联合体成员1家单位),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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