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社矿电子汽车衡校准2025
| 项目编号 | JZEG-FF-25-G1-F-0023503 | 采购经理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1-21 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1-21 09: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001 | 电子汽车衡校准 | 150T | 3 | 台 | 按矿方要求送货 | 生产厂家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本采购无预付款,产品验收合格并使用无异议后,甲方根据财务付款流程通知乙方进行开票挂账,按甲方规定程序进行财务支付,乙方对此予以理解。2.所有报价均为税前到货价(含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及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商应无条件包换、包退、包赔。3.交货时间按矿方通知需求交货。4.交货地点:峰峰集团大社矿。5.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履约能力及所投产品的相关煤安证、防爆证等有效资证。6.接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商按通知要求时间到大社矿企管部在中标《成交通知书》上盖章确认(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件)。
3.技术条款:1.检定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标准、检定规程等要求对各项目进行检测检定。检测检定承接单位必须科学、公正、诚信的开展检测检定工作。确保检测检定结果客观、真实、准确。2.检测检定承接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检定资质。检定规范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39—2015,或符合更高标准的相关规程。同时在检定合格后出具检定证书,并对报告的质量负责。3.承接单位必须提高服务意识,结合需要检测检定的内容,制定好具体工作安排,提供及时、优质、安全的服务。 3.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方质量、技术、配套附件等要求。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报名厂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涉及安全防爆的产品需同时上传煤安证、防爆证、劳安证等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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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