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铁新城给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已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西经开项字[2025]5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德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本项目共涉及明光路东侧规划路(尚稷路-滨河大道)段等七条给水管道建设,主干管最大管径为DN600,建设总长度约3057.65米。核定项目总概算 956.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5.01万元;
2.2 项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片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95667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高铁新城给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标段编号:E6101003506s68FQbqKR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高铁新城给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高铁新城给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6 其他: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西安经发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期为270日历天,尚未开工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高铁新城给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高铁新城给水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须具备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方案>》规定,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6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7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暗标评审技术标编制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相关后果自负,对暗标评审相关技术问题或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6510070-80999、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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