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中心城区“一户一表”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4012025111401001002
1、招标条件
赤峰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中心城区“一户一表”改造)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发改审批字【2025】27号及赤政纪字【20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宏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中心城区“一户一表”改造)
2.2标段名称:赤峰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中心城区“一户一表”改造)监理
2.3建设地点:中心城区红山区和松山区城区,腾飞大道以东管辖区域;
2.4本标段招标额:481600.00元
2.5本次工程内容:
建设内容:赤峰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中心城区“一户一表”改造),更新改造16万台NB远传智能水表,其中松山区87379块,红山区72621块,具体工程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2.6招标范围:全过程施工监理。
2.7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施工阶段到保修期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的全过程监理)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约定。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约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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