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甘肃灵台邵寨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灵台邵寨煤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甘肃灵台邵寨煤业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XBKY-D2025141436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主要负责邵寨煤业矿井水处理站 (含膜浓缩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净水车间、1-3号10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人工湿地、消防水池等环保设施的托管运营。(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处理工程师证书;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近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近3日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发生禁止交易的行为;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招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打印法定代表人或招标供应商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材料。
投标人自2022年以来,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截图。
不得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有至少3个运维矿井水、生活污水或深度水处理站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页、项目竣工验收单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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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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