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EVA装置板式换热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13-WZ358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年H-EVA(釜式法)装置、30万吨年EVA(管式法)装置板式换热器,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板式换热器(18台),详见MR询价书。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包括:13%增值税、设计费、材料费、制造费、检验费、指导安装费、指导调试费、指导开车费、技术培训费、现场服务费、开工会务费、文件资料费、包装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至采购商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车板交货)、保险费、数字化交付等一切费用;投标总价中还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投标人(卖方)履行义务的全部费用(含一切税费)。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EVA装置及10万吨/年H-EVA装置内。
2.3交货期:2026年12月31日前。
2.4技术要求:技术质量要求详见板式换热器MR文件。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准入资质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能源一号网8位分类编码23050204或云梦泽平台物料编码A29050303),允许2024年新增准入对应编码中标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如果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或拟投标产品中显示“中止”、“终止”、“冻结”、“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中国大陆石油或化工或LNG或煤化工项目中至少2台(套)额定换热量不低于17000kW的可拆卸式板式换热器且至少2台(套)稳定运行不低于2年的成功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表中供货金额/合同金额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金额应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价和数量,不可覆盖每一项的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如合同不包含所需信息(所属项目类别、额定换热量)或无法体现招标货物一致的,则须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技术协议(附件)或其他可以体现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否则将被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所报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所投产品出现过质量问题(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⑤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未在失信有效期内。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承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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