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集团境外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境内律师选聘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集团境外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境内律师法律服务,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5亿美金(等值),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
本次参与境外债券发行报价的境内法律服务机构供应商只能且必须对发行人境内律师和主承销商境内律师同时做出报价,且主承销商法律服务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人法律服务投标价格。招标人将优先确定发行人境内律师的中标人,单一投标人不可兼中兼得。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专项库内供应商。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办过境外债发行的法律服务经验(发行人、承销商均可,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服务合同、法律意见书、律所出具的业绩证明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