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空冷换热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物使用单位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186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空冷换热器公开招标,数量7 台,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税率13%)等所有费用,包含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交货日期:2025 年12 月31 日前需交货。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晌梁工业园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支付合同总额的90%,具体付款时间以买受人实际支付之日为准。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结算方式:以承兑方式结算,一票结算。若投标人要求预付款等其他付款方式的视为重大商务偏离,其投标将被否决。
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12 个月或设备到现场验收合格后24 个月,以先到为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不少于5 份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原招标有
1.投标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须对招标人后期所需标的物配套件中,涉及投标人自制产品进行直供,不业务专用章得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招标人(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2、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的整机所有组件或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组件或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25 倍。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来源或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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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