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ZYZX-G2025-0010 项目名称:永宁街道环境卫生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8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万元/年 采购需求: 永宁街道主镇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环卫保洁、餐厨收运、永宁垃圾中转站、友联垃圾中转站、大件拆解中心垃圾清理服务、公厕维护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或另行招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价格不予优惠)。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