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5J5-FG0071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采购 水泥 一批,用于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晴隆县农村道路项目第二批施工项目,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采购支付,报价方式为多轮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七条相对独立的农村道路结构性修复和改建工程组成,路线全长63.054公里,具体如下:
1.1廖基至黑山箐公路等6个结构性修复工程:设计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5m。其中,Y001廖基至黑山箐段结构性修复项目,路线全长11.443公里;X003中营至长流段结构性修复项目,路线全长26.760公里,改造中桥2座,利用原桥1座;C250雷打石至下林场结构性修复工程,路线全长3.753公里;X003董箐至大田段结构性修复工程,路线全长5.497公里;X003麻布河至花贡段结构性修复项目,路线全长9.152公里;X646杨柳冲至大厂段结构性修复项目,路线全长3.330公里。
1.2畜牧场至黄厂公路改建工程:设计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线全长3.119公里,路基宽度为6.5m。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 |
P.O42.5 (散装) |
t |
8747.00 |
|
2 |
水泥 |
P.C42.5 (袋装) |
t |
11362.00 |
|
合计 |
20109.00 |
以上竞价数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量以供需双方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价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供应商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质量及技术要求:
2.1出厂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
2.2不得出现淋雨、受潮、结块现象;
2.3有水泥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经现场抽样检测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各项指标符合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相关技术要求。
3、违约责任:
3.1如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应同意在乙方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任意一笔货款支付中扣除,违约金按每天收取迟交货物总价的1%计算,乙方无异议。
3.2若上述条款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迟交货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所造成的甲方的窝工费用、维护自身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导致项目不能通过验收所造成的赔偿等)由乙方承担。
4、报价:
4.1综合单价包含水泥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由于本项目七条路分布较散,相距较远,平均运距在60km以上,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察现场,所报价应包含此部分运输费用)、装卸费、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4.2综合单价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结算,如遇国家调整行业税率,则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新开发银行贷款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晴隆县农村道路项目第二批施工项目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四、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需方提前3天下达所需要的水泥采购计划,供方应按照甲方通知规格型号和数量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持经甲方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的《收货凭证》及对应的《收货清单》,至甲方处核对并办理当期《材料结算单》(下称“结算单”)。结算单需经双方盖章确认方为有效。乙方应于结算单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付款条件与方式
2.1 付款条件:当双方确认的采购累计结算金额超过300万元时,甲方开始向乙方付款。
2.2 首次支付:满足第5.2.1款条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支付累计结算金额的50%。
2.3 后续支付:首次付款后,双方恢复按月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30日内,支付该期结算单确认金额的50%;单位工程(单条路)完工后,支付至该单位工程水泥材料结算总额的70%;单位工程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出具相应合格报告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检测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损失或未履行的维修义务,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付款申请及发票后3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2.4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存款,供应链金融、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额等方式支付货款。买方如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贴息费率按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如采用供应链金融(电建融信)支付,则应从结算后7天内办理支付手续,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也可采用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以票据兑付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视为实际付款日。
六、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7: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6:00
超时竞价:报价截止前20分钟,已报价供应商可进入超时竞价,如有供应商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顺延20分钟。
每次超时竞价最小幅度:20109元,如第一供应商竞价为100万元,第二供应商竞价为97.9891万元,以此类推。
本次竞价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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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