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各竞价单位:
因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土建六工区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招标编号:PC-0101-25J5-FG0051)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各参与单位按以下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包含Word可编辑格式与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平台(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https://bid.powerchina.cn/)。PDF格式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干粉砂浆 |
M≥2.5 |
20000吨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项目发货通知单及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采购方案变化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卖方根据买方供应计划要求次数实施供应。买方在每次发货前一天将本次供货的数量、到货时间、到货地点等信息,以电话或微信通知卖方,卖方接到送货通知后一周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土建六工区施工指定地点(打石山站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中国工商银行旁工地水电一局)。联系人:祁建强,联系电话:18409487700。
4、质量标准和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满足以下质量标准,合同签订后,每批次货物进场前,卖方需配合买方项目对产品抽样送检。若产品检测不合格,卖方应在一周内该批次产品退场,并承担因此对买方项目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干粉砂浆质量标准:
a.干混砂浆出浆率>0.9m³/吨。
b.注浆固结体强度:0.2MPa≥1天,1.2MPa≥7天,2.5MPa≥28天。
c.浆液结石率>95%。
d.固结收缩率<5%。
e.浆液稠度宜为 8~13cm。
f.浆液倾析率<5%。
g.干混砂浆配合比(单位:kg):42.5水泥:粉煤灰:膨润土:砂=170:200:60:580(实际施工配合比需要根据该配合比进行调整)。
(2)使用Ⅱ类干粉砂浆,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 25181及工程实际需求,如下:
a.泌水率≤2.0%。
b.截锥流动度(mm):260±20。
c.稠度(mm):100-130。
d.初凝时间≤12h。
e.表观密度:1400-1800(kg/m³),表观凝结时间≤6h。
f.结石率≥99%。
g.抗压强度:28天≥2.5MPa。
h.水标强度比:28天≥85%。
5、包装与标识:
卖方应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压、防机械损伤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由于供应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更换或赔偿。
6、验收及计量方式:
(1)到货通知:供应商交货当天,应在货物装车完成后2小时内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买方货物名称、型号与规格、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启运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便买方提前做好接货准备。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及时联系采购方进行验收确认。
(2)现场验收:货到现场后,采购方对外观、包装、数量、合格证等进行检查。以过磅方式计量验收。在每次供应材料时卖方须提供《送货清单》和《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文件。投标单位需承诺进场材料可满足随机抽检,如随机抽检不合格,投标人承担一切损失。在供应材料到达工地后,买、卖双方验收人员以《送货清单》为依据共同验收,并以买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供货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7、质保期: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8、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9、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电建股份有限公司、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
(2)中标后签订的采购合同为电子合同,投标人需通过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网址: 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完成线上签订。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4006274006-11;手机号:18629282832。
10、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11、付款条件:
(1)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含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付款方式:过磅结算。买方于结算周期截止日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60%,再于结算周期截止日后90天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0%,最后于结算周期截止日后120天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0%。
(3)质量保证金:剩余的10%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12、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3、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4、报价文件填报要求:各竞价单位应按照报价文件内容逐项明确,如响应竞价文件条款填写“响应竞价文件”即可,如无法响应竞价文件条款或填写其他条件,则视为实质性偏差,将不进行后续评议。
15、各竞价单位需在报价文件中需提供以下资料,如未提供,则视为实质性偏差,将不进行后续评议:竞价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书手签字并加盖公章),本次竞价涉及的干粉砂浆产品、如竞价单位非生产厂家,则需提供产品原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提供近三年内项目供货业绩合同至少1份。
16、其他要求:卖方需提供干粉砂浆技术指导,配合买方解决使用中的技术问题且明确干粉砂浆运输过程中储存条件、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现场用于存储干混砂浆的容器、搅拌设备(含地面储浆罐)。(每个区间不少于2个60吨-80吨卧式罐、1套搅拌设备,具体数量以使用人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 编:130033
联 系 人:张强
电 话:0431-87974974(转8217)
电子邮箱:909211775@qq.com
技术联系人:张美东
电 话:15124689908
四、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7975048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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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